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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盐业管理局

服务承诺

  为切实加强全市盐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,塑造盐业系统良好形象,鹤壁市盐业管理局向社会公开承诺:

  1、贯彻落实盐业政策法规,认真履行职责,规范执法,诚信经营,优化盐业市场环境,保证合格碘盐供应,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。

  2、依法加强对食盐市场管理,确保碘盐覆盖率达到98%以上,巩固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成果;做到来盐批批检测,保证碘盐合格率达到100%,确保全市人民吃上放心合格碘盐。

  3、管理和发放《食盐零售许可证》,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设置网点,商户提供资料齐全者,在20日内核发食盐零售许可证,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  4、努力提高服务质量,增强优质服务意识,创新服务措施,送货上门,文明礼貌、热情周到、耐心细致、认真负责,做到快捷、高效。

  5、坚持依法行政,规范盐业执法行为,按照鹤壁市盐业局盐政稽查人员“十不准”规定,公正执法、文明执法、廉洁执法,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,坚决查处,决不护短。

  6、强化全员素质教育和培训,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,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,让广大用户满意,让人民群众满意。

 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。

  监督举报电话:0392—331198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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