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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供销合作社

服务承诺

  (一)坚持依法行政。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,参与研究和实施全市农村商品流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,不断提升依法行政、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。。

  (二)认真履行职责。按照政府授权,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、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;促进城乡经济发展,围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,建设好鹤壁市供销社“新网工程”。

  (三)加强政务公开。切实营造开放开明的政策环境,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,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,

  (四)加强廉政建设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、党纪政纪及各项规章制度要求,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,坚决杜绝违反规定插手工程招投标、工程建设领域等活动,切实做到廉洁奉公。

  (五)强化民生情怀。认真落实惠民政策,逐步提高职工福利待遇。

  监督电话:0392—3375192、331250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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