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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统计局

服务承诺

  一、高度重视公开承诺活动,加强领导,切实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行政效能。

  二、加强政务公开,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统计公报、月报、年鉴等统计信息资料,为各级领导、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统计服务。

  三、恪守忠诚统计、乐于奉献、实事求是、不出假数、依法统计、严守秘密、公正透明、服务社会的统计职业道德规范。切实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审批和监督,力求统计数据能够客观地描述和反映经济、社会的发展实际,为党政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。

  四、加强统计资料的发布和开发利用,积极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咨询服务。做好对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和监测工作,充分发挥统计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职能作用。

  五、依据法规进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、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等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,严格程序,规范操作。

  六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,严肃查处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,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。

  七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,遵守工作纪律,坚决杜绝徇私舞弊、以权谋私、以数谋私、吃拿卡要等问题,做到廉洁从政。

  八、竭诚文明服务,尊重服务对象,杜绝“门难进、脸难看、事难办”的现象。坚决制止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和乱检查、乱评比、乱培训的行为。

  九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耐心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热忱为基层服务、为群众服务,以社会和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我们各项工作的标准。

  监督电话:0392-331603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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