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承诺
(一)辖区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申报工作。对受理的申报材料7个工作日内作出“准予申报”和“不准予申报”决定。“准予申报”的申报材料给予盖章,并送至上级部门复核;“不准予申报”向担保机构说明理由;
(二)对辖区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积极争取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政策(项目贴息、技术中心补贴、销售收入增长奖励、税收增长奖励、园区资金扶持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、资源综合利用、节能降耗改造项目等)扶持。收到企业申报资料后,7个工作日完成初审,对符合条件的,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。
(三)积极为企业搭建融资平台,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,全年召开银企对接会不少4次;
(四)每年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培训不少于200人;
(五)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商品交易博览会、经贸洽谈会不少于2次;
(六)帮助重点企业制定发展规划、调整结构,使其做大做强;
(七)做好工业项目招商,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;
(八)局领导坚持每周到重点工业企业进行调研,协调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问题。
如违反上述承诺,我们将严格追究责任科室、责任人的责任。
监督电话:0392-3300266